企业销售办公楼,土地增值税如何预征
根据市地方税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写字楼转让出售,对纳税人预售除公寓和别墅以外的非普通标准住宅,写字楼转让报价,暂停按预售收入的1%比例预征土地增值税;对于纳税人预售公寓、别墅,预征比例由原来的1%调整为0.5%.在此之前已预缴的土地增值税,一律在待项目竣工后统一进行汇算清。
写字楼转让注意事项
首先、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1.申请归还出售方的银行;
2.领取注销文件;
3.办理注销登记;
4.办理退保手续;
5.出售方向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申请补缴土地出让金及附相关资料;
6.房地产测绘管理办公室出具分摊土地面积的查阅单;
7.对室房屋所分摊的土地进行评估(评估费由**承担);
8.售方与区规划和土地管理签署合同(约定合同签署后15日内支付10%出让金,60日内支付90%);
9.到出售方的银行凭《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缴纳土地出让金;
10.到工商局开具《工商行政管理注册号变化证明》(由于公司注册号变化);
写字楼转让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东莞写字楼转让,税率为30%。
增值额**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整栋写字楼转让出售,税率为40%。
增值额**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